GPA 计算器把每门课程绩点按学分加权,输出学期 GPA;可再输入已有学分与累计 GPA,得到新的累计 GPA。支持字母等级表或直接绩点输入,两者都是数值加权,而非把字母直接平均。
适合大学学期与累计成绩的规划核对。只加入学校规定计入 GPA 的课程,最多 50 门。期末所需分数用 期末成绩计算器,单次试卷的百分比用 测验成绩工具。本页不能替代教务系统。
每门课程填写大于零且不超过 1000 的学分,并选择字母等级或输入绩点。直接输入支持学校不同的等级命名;评分表允许修改现有 A、A−、B+ 等各等级的值。最高绩点须大于零且不超过 10,课程绩点须在零到该上限内。默认 4.0 表只是示例,并非全球通用。
课程质量点数 = 学分×绩点。学期 GPA = 所有课程质量点数之和÷本学期学分之和。新的累计 GPA =(旧累计 GPA×旧学分+本学期质量点数)÷(旧学分+本学期学分)。旧学分可为零,最高支持 100000;为零时忽略旧 GPA,并使累计 GPA 等于学期 GPA。
课程一为 3 学分 A,默认 A=4;课程二为 3 学分 B,默认 B=3。质量点数为 3×4+3×3=21,总学分为 6,学期 GPA=21÷6=3.5。如果旧学分为 30,旧 GPA=3.2,新累计为(30×3.2+21)÷36=3.25。点击示例只填前两门课,旧学分恢复为零。
4.0 表为可编辑示例,请按学校规则调整;其他等级名称可直接输入绩点。
新累计 GPA =(旧 GPA×旧学分+新增质量点数)÷计入 GPA 的总学分。
最多 50 门课,仅输入计入 GPA 的课程;排除通过/不通过及零学分课程。重修课按输入逐行计入,不自动替换旧成绩或添加 AP/IB 加分。
按学分加权,并与已有累计成绩合并。